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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石義勝 邱小香)昨天,“直通車”新年首站開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該局副局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局局長田葦與相關處室負責人一起,圍繞舌尖上的安全,耐心為來訪市民答疑解惑、真誠征求工作意見。
   針對企業代表提出的“出現食品安全問題,企業只要認真整改並接受處罰,能不能不對法人問責?”田葦表示,根據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有關司法解釋,對達到相關標準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機關,不能以罰代刑。2013年,該局共移送案件70宗,公安機關立案查處41宗、刑拘43人,檢察院已對24人提起公訴,幾項數據均創近年之最。食品安全黑名單制度也已正式實施,去年公佈的兩批黑名單中,20家企業及個體戶、41名負責人或經營者上榜。
   南山某幼兒園的園長提出,該園規模較小,能否減少食品安全培訓人數?食品市場準入管理處負責人回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餐飲單位在辦《餐飲服務許可證》之前,主要崗位人員都要參加培訓,包括法人、負責人、廚房負責人、採購人員等。考慮到實際情況,如法人、負責人已取得了食品安全管理員證,可不用培訓。田葦提醒說,在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培訓工作上,園方只能加強,不能“偷工減料”。  (原標題:涉危害食品安全43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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