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4名北京市人大代表來到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發改委等部門,就北京市簡化行政審批手續瞭解情況。北京市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與十八屆三中全會“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精神相契合,近期北京還將取消下放1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屆時市級審批事項將保留在1000項以下。今後,基金會、社會團體在京設立分支機構,也將有望自主管理,不再需要審批。
  京華時報記者陳蕎
  □簡政放權
  行政審批事項取消下放大半
  據介紹,自2000年以來,北京對市級行政審批事項共進行了5輪全面清理,市級部門共取消行政審批事項844項。今年8月,北京啟動新一輪審批事項清理工作,共取消和下放246項審批事項,其中取消99項,下放給區縣147項。
  “取消下放審批事項後,既方便群眾,也提高了地方政府積極性和辦事效益。”北京市編辦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市編辦、市政府法制辦正在對市級部門保留的審批事項進行核實甄別,經過一個多月的梳理,現已形成進一步取消下放、調整審批事項的初步意見,擬在近期再取消、下放1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
  據該負責人透露,今天北京市將召開專題會,對這100多項審批事項進行審定。此次將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重點將圍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生產經營和業務活動、單位和個人資質資格許可和認定,以及投資項目三方面進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的前置審批也將在此次取消審批事項之內。
  該負責人表示,經過這兩輪清理後,預計保留的市級審批事項將減至900多項,今後這些保留事項還將進一步清理。下一步,相關部門還將對審批權的合法性、必要性以及合理性進行研究,對哪些領域該設置審批、如何設置審批進行研究,並將建立專家咨詢委員會,邀請專家及有關方面代表進行評估,力爭使行政審批的設置更科學合理。
  “對確需保留的審批事項,編製市政府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研究制定目錄管理辦法,實行審批事項‘準入制’,嚴控新增審批事項。”北京市編辦負責人介紹,對於保留的審批事項,將公開事項名稱、申報材料、審批環節、辦理時限、審核標準,在進一步規範的基礎上,還將開展專項監督審查。
  □社會組織管理
  社會組織更改相關信息或在登記窗口直接辦理
  在昨天的座談會上,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長謝延智還就北京市社會組織行政審批情況進行了介紹。
  截至今年10月底,北京市社會組織數量達8380個,共吸納從業人員13.3萬人,其中社會團體3539個,民辦非企業單位4581個,基金會260個。此外,目前全市備案登記的社區社會組織為14653個。
  謝延智介紹,今年4月1日,按照中央要求,北京對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四大類組織實行民政部門直接登記,取消了登記需要業務主管單位的前置審批。
  謝延智說,由於中央並未對四大類可直接登記的社會組織的具體類型進行界定,沒有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使得地方行政審批缺乏有效依據,登記管理機關的甄別難度也有所加大,“我們雖然已實行了直接登記,但總感覺缺乏相關依據。”
  謝延智還表示,按照現行法律規定,目前社會組織登記審批環節仍然較多,完成全部審批程序所需要的時間也較長,“社會組織登記起碼要經過五六級,才能到我這兒,我審批完了還要通過局長審批,遇到有領導出差或開會,審批就被擱置,非常影響效率。”
  謝延智說,近期民政部門打算開展相關試點,將社會組織更改相關信息的變更類審批,改由登記窗口一線工作人員直接辦理,取消後續的審批環節,但有關社會組織註冊、籌備等審批權限暫時不會下放。
  同一行業可批多個協會
  據瞭解,中央即將出台相關文件,針對四大類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的具體類型進行明確,北京也將出台《關於改革和創新社會組織管理制度,加快形成現代社會組織體制的意見》。
  謝延智透露,目前《意見》已累計修改11稿,目前進入征求意見環節,“用一句話來說,就是應該管住的必須管住,應該放開的儘量放開。”
  他介紹,《意見》擬明確,將非公募基金會和異地商會的登記管理權限下放到區縣登記管理機關。“因為按照相關規定,基金會、異地商會的管理權是在省一級民政部門,區縣和地市級是沒有管理權限的,這次我們都考慮下放到區縣。”謝延智說,目前民政部門已在相關區縣開展了試點。
  《意見》還計劃取消對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的審批登記,不再頒發相關登記證書和印章,實行自主設立、自負其責。這意味著,基金會如要設立一個分會,將不再需要像以往一樣,經過繁瑣的審批手續,而是直接自行設置、管理即可。
  同時,《意見》擬允許行業協會進行整合重組,適度競爭,優勝劣汰,允許同一行業按照產業鏈各個環節、產品分類、經營方式和服務類型設立行業協會。
  謝延智解釋說,政府轉移職能過程中,很多事務性的工作要交給社會力量去做,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要轉給社會組織,但按照現有法規,性質相同、功能相近的組織不允許重覆登記,因此目前行業協會基本都是一業一會,這不利於承接政府職能,也不利於公平競爭,“今後,我們要允許同一行業有多個協會,若干家性質相近的社會組織都可以來參加政府轉移職能的投標,形成適度的競爭。”
  此外,對於社區社會組織,《意見》也將進一步降低門檻,推動一批運作規範、規模較大的社區社會組織,由現在的備案向登記轉變。
  “對純草根的社區社會組織要進一步放低門檻。”謝延智說,社會組織的法定註冊資金目前要求是3萬元,今後可能放寬到3000元,甚至不需要註冊資金,以此來推動社區社會組織發展。
  □簡政放權改革要點
  ◎北京擬在近期再取消下放100多項行政審批事項,預計保留的市級審批事項將減至900多項。
  ◎擬將社會組織更改相關信息的變更類審批,改由登記窗口一線工作人員直接辦理,取消後續的審批環節。
  ◎計劃取消對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基金會分支(代表)機構的審批登記,不再頒發相關登記證書和印章,實行自主設立、自負其責。
  ◎進一步降低門檻,推動一批運作規範、規模較大的社區社會組織,由現在的備案向登記轉變。
  ◎計劃允許同一行業註冊多個協會,若干家性質相近的社會組織均可參加政府轉移職能的投標,形成適度競爭。
  □三中全會公報摘錄
  全會提出,科學的宏觀調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優勢的內在要求。必須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要健全宏觀調控體系,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提高科學管理水平。  (原標題:基金會在京設分支或不再審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xk94xkqgj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