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不到血汗錢兩農民工欲輕生
  前日下午5時30分許,在蘭州市安寧區北濱河路黃河印象附近,兩位農民工在幹完工程後,因遲遲拿不到工資,且找工程方負責人討要時,負責人之間互相推諉,且不予出面解決問題,無奈之下,兩位農民工爬上27層高樓,以跳樓方式討要工資。
  董先生說,他和另外兩名農民工是今年10月到甘肅潤德投資公司在安寧黃家灘新村的工地上幹活的,他是做石膏板割斷工作的,另外兩人中一人做電工,一人做粉刷。根據施工前談好的條件,進入工地前,該公司支付30%的費用,中途支付50%的費用,工程完工20天后,經驗收合格,支付全部工資。工程方甘肅潤德投資公司既然作出了這樣的承諾,於是他們按時進入工地施工,誰知在開工後,剛開始,該公司還兌現了起初的承諾,到後來,就根本不履行條件了。11月工程完工,他們要工資時,該公司6個股東之間互相推諉,沒有一個股東站出來說話,其中有4個股東還一直不出面。
  12月16日,他們3人找到甘肅潤德投資公司討要工資,結果協商了一晚上沒有結果。無奈之下,分別被欠了12萬餘元和6萬餘元的兩名工友,爬上27層高樓,決定以跳樓的方式討要工資。隨後,記者趕到現場看到,董先生的兩名工友站在27層高樓的邊沿,情緒很是激動,隨時都有掉下來的危險。接到報警的安寧警方和安寧消防趕到現場,對兩名農民工展開施救的同時,安撫他們的情緒,要為家人著想。最後,經過民警和消防官兵半個多小時的耐心勸解,兩名農民工才從樓上下來。目前,雙方就工資一事還在協商中。
  投訴提醒
  農民工投訴時需帶相關資料
  昨日起,蘭州市勞動監察部門公佈了投訴電話,但是好多勞動者在投訴時不能提供相關資料,所以勞動監察部門提醒廣大勞動者,勞動監察部門受理的案件,要同時滿足違法行為在兩年以內、勞動者受到的侵害是由於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造成的這兩個條件。滿足以上條件的勞動者在投訴時要攜帶本人身份證、勞動合同、工資表、工作證等能夠證明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相關資料,方便有關部門調查取證,在市級以上工商部門註冊的,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在市級以下工商部門註冊的,要到蘭州市各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進行投訴。  (原標題:安寧區:拿不到血汗錢兩農民工欲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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